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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余来:私人自建房安全监管不能运动式排查整治了事
点击:  作者:陶余来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22-05-06 10:28:13

 

人民日报报道,55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第六次新闻发布会举行,通报事故救援最新情况。截至当日21时,共有10人获救,专家团队全力抢救每一名伤员,除1名伤者还未脱离危险期外,其余9名伤者病情稳定,各项临床指标持续向好。救援中已发现26名遇难者,正在加快核实身份信息,做好善后工作。

 

长沙这次的私人建房倒塌事故,让人扼腕,也再次敲响了私人建房安全监管的警钟。

 

这么多年来,如果有统计数字,单农村建房死伤事故,无疑也是惊人的。

 

长沙此次事故发生后,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派,国务委员王勇率有关部门430日紧急赶赴长沙指导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王勇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部署各类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这么说来,私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纳入《安全生产法》监管范围了?

 

笔者就此咨询在应急管理部门工作的领导,他说:“按照现有法律,严格意义上说,自建房安全监管,要看是私人建设还是单位建设。王勇‘全面部署各类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只是面对长沙此次事故,首先讲政治,急难时刻,法律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即使是私人自建,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也势在必行。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管一切人民至上嘛。”我谈自己的看法。

 

 “这一块一直是法律模糊地带,严格意义上来说,私人自建,应该属于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管辖范围。”这位领导回答。

 

但我认为,私人自建,不应只属于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管辖范围;在这一领域监管方面,规划、建设、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管辖范围,应画同心圆、双覆盖。

 

长期以来,无论是过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还是现在的应急管理,都只监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私人建房这样的事故频发领域,与其说“一直是法律模糊地带”,不如更准确地说,一直是“法律监管真空地带”。

 

据悉,因为这起事故,长沙已全面开展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截至54日,共排查居民自建房403359栋,对其中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正在按照分类处置的办法推进整改。

 

可如果只是在每一次私人自建房事故发生后,来一次运动式地“全面部署各类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而不从根本上修订《安全生产法》,将民间私人建房等涉及作业安全(非生产安全)的活动,统一纳入《安全生产法》监管范围,遑论城乡一体乡村振兴?其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有相悖。

 

作者:陶余来  合肥市包河区总工会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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