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国策建言 > 治理建言 > 阅读信息
媒体:打压房价最好的方式是拓宽投资渠道和创业空间
点击:  作者:记者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发布时间:2017-03-30 10:33:38

 

1.jpg

 

   房市正进入紧密调控期。央行严控北京房贷:离婚1年内贷款按二套房执行。这类“认房认贷还认离”的房产新政让真离婚的人难上加难,情何以堪。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能买房或多买房,有人“假离婚”,也有人“假结婚”。而更多家庭为多买房则离了又结、结了又离、离了又结,真个将房产新政演绎成家庭伦理悲喜剧。

  随着新一轮限购政策箭在弦上,政策与百姓的博弈势必不断迭代升级:人们将限购令当作是某种重大利好消息,集中精力想尽办法绕过限购令,多买房,买大房,等限购令一旦取消,就可以通过房价再一次报复式上涨,大规模获利。

  限购令反而导致房价上涨,这个巨大的反讽效果,是被过去十年房地产调控一次次证明了的。

  投资者心目中,所谓新政不过是一纸空文,没有牙齿的老虎罢了。人们甚至认为,既然政府没有真心实意要打压房地产价格,那么任何一个房价停止上涨,乃至小幅下跌的时机,都是尽早建仓,为下一步房价继续暴涨做准备的绝佳的机会。有些炒房者甚至加大杠杆炒作,因为毕竟,这比炒作股市要安全多了。

  如此来讲,如果不能够真正有效地扭转市场对于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的预期,那么任何的调控政策,都将成为泡影。

  中央再一次重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很多地方政府并不想真正控制房价,大家都是假装说调控,实际的效果是再一次推高房价。

  必须理性地看到,对于房价炒作之风,与其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扬汤止沸,即各种限购、各种打压,只能起作用于一时,而不能根本扭转房价上涨预期。而釜底抽薪则是注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调控M2走向,尤其要严控其流向房地产市场;增加土地供应、调控税费;但更根本的就是拓展投资渠道和创业空间,让社会资金有更多去处,让“脱实就虚”不利局面有个根本的扭转。

  首先,要控制M2规模,控制每年货币发行量和流向炒作房地产市场,优势资源聚集到房地产不利于服务业和制造业发展,抬高从业成本,给全民一种“无论从事什么实业都不如多炒几套房”的不实幻想,这样只会加重“脱实就虚”的错误倾向。

  其次,地方政府应适时加大土地供应。加大土地供应不会马上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可能需要两三年的周期,但针对眼下“全民炒房”“全民说房”的浮躁之风,这是必须要做的事情,让市场供需关系来决定。有关土地的“饥饿营销”应该休矣。

  如何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是另一个难题,但也必须克服。地方政府必须学会“割爱”,土地价格必须控制在房价的三分之一以下(如重庆这十年来所做的一样),将地价成本控制住,供应量加大,让有关房地产的税费降下来,那么,房地产商就没有了涨价的理由,房地产中介就没有了炒作的基础。

  如果有商家违反了调控政策,痛下狠手,也就师出有名、顺理成章了。

  一句话,地方政府与其控制结不结婚、离不离婚,打击中介炒作,不如加大供应、降低地价和相关税费

  最后,打压房价最好的方式是拓宽投资渠道和创业空间。这才是真正的釜底抽薪之策。

  拓宽投资渠道,要求打破垄断领域,让民间投资有更多去处,否则难改“辛苦打拼多少年、不如多炒两套房”的困境。民间投资下滑,或蜂拥去炒房已成为中国经济潜在的危机,必须重视。

  此外,需拓展居民的投资理财之道,严格监管,给金融市场一个安全的保障。比如股市,打击资本大鳄可以警示于一时,但股市的长期繁荣有赖于建章立制,让股民有更长远预期,让股市不再是“赌市”。比如近年的P2P乱象,初衷不错,却又如何难以收场呢?诚然,监管必然是落后于实践的,不可能先设计一个制度约束新生事物的发展。制度应该因时而变。因此修改商业银行法势在必行,监管方式的变革也势在必行。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一放就活、一收就死”的恶性循环。

而拓宽创业空间,科技创新就需要制度创新,打造出一个优良的创业生态来。

 

  要想复制硅谷,就需要学习人家的创业文化以及生态系统,比如硅谷的分享文化,比如开源软件对于年轻人的培育。科技创新不应只是投钱,去年政府投资的创投筹资估算在1.5万亿左右,如此大量的资金追逐一些有限的机会,必然导致资产的泡沫,这是另一个必须防止的浮躁之风。

总之,打压房价需要多管齐下,建立起长效机制

  本文首发于2017年3月30日总第798期《中国新闻周刊》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