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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民”:在农村推行集体所有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点击:  作者:我是农民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6-04-29 08: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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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的农业处于发展的新起点和转折点上,农业农村农民在我国社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又是短板,形势迫使三农有个全面快速的发展进步。改革开放之初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个体家庭种植经营模式已不适应现代农业农村的发展,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表明中央对三农的极为重视,强调了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文件全面分析了农业面临的形势,提出了详尽的目标任务。越是坚决重大的任务越要强调组织领导,发展三农,为便于科学的领导管理需要机制体制的创新,笔者认为,推行或恢复集体所有制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当务之急。

 

  集体所有制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形式。翻阅历史,集体所有制离我们并不遥远。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农业推行集体所有制,但效果并不理想,原因在于生产技术特别落后又缺少科学的管理,造成了低效率低效益,并没有显著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富裕农民。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我国农业获得极大发展,农产品产量极大增加,品种极大丰富。但我国农村形成两种不同的情景。一些乡村融入现代的特色种植经营,已有相当发展,一些乡村则陷入消沉停滞,裹足不前,人口大量外流,农村日渐空心化,农村的建设几乎荒废,土地也出现闲置撂荒现象。纵观全国农村发展现状,南方要普遍好于北方,城郊要好于边远。

 

  中国的地域极其广大,据统计,散落在中华大地上的有六十万个村庄,让全国农村同步进入小康,让每个农民都富裕幸福,不但是我们党和政府的理想追求,也是现实重大紧迫的战略任务。应该说,靠放开调动发挥人的积极性,一些村一些人是可以凭着自身的优势条件勤劳智慧致富的,一些村(由于自然条件较差)一些人(由于自身素质较差)则要靠政府的领导和帮助才能致富。要快速有效全面地领导和帮助普遍贫困的乡村致富,应推行集体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有三个好处,一、便于农技的推广应用。二、便于共同致富。三、便于领导管理。事实上,集体所有制成功的范例并不是没有(比如南街村),而是太少了,可谓凤毛麟角。 这证明集体所有制是有优越性的。关键在于领导管理。当前我国相当多农村社会集体事业废弃,群众集体观念淡模,缺少凝聚力。贫困的乡村并非没有先富者,先富者也是精明者,他们正利用优势取得更大的利益。如果不走共同富裕之路,那一定会走向畸形的贫富分化之路。

 

  纵观现在,一些地方资本下乡跑马圈地,随便改变土地用途,多数投资者并不致力于土地的基础性投资,许多项目是失败的,造成土地荒芜。试问,把珍贵的土地资源交给少数人,不好好种植经营,无疑将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产业置于危险境地。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全面平衡发展共同富裕是本质要求。农业是国家的战略产业,国家必须进行有效的领导管理,而集体所有制是实现这一目标要求的必要形式。社会主义国家从自身利益本质要求出发,有责任组织领导推广建立集体所有制,让集体所有制在中华大地上迅速成长壮大。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利益前途所在。在集体所有制下能实现物质资源的充分科学利用和人力资源的组织调配。在有组织的情况下,才好实现政府对“三农"的领导管理。这样才能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推广农业科技,把粮食这样的战略物资生产抓在手上。这样才能带动农民共同致富,才能把农村的建设规划和发展起来。在中国这么大的国家,起码得有几万个像南街村的村庄才可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此文为作者原创,来源:昆仑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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