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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帅军:依法治网,严厉查处,迫在眉睫
点击:  作者:尹帅军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6-12-26 12:16:46

 

            原标题:从一位副局长过劳死看网信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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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按】网信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是不想前仆后继累死,只有一招,依法治网,严厉查处,迫在眉睫。否则只是删帖,没有重罚,违规违法的前仆后继,累死的也是一个接着一个。而要重罚,就得有法可依,有规可依。而现在我们却常常处于无法可依、无规可依的状态,缺乏管理的抓手

 

  最近笔者一直在研究当前中国的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文化艺术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深深感觉到一点,当前的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文化艺术工作模式若是不能改变,那么要想取得根本性的改善,几乎是不可能的。为此笔者前几天刚刚发布了一篇短文《体制机制不变革,中央精神难以真正贯彻落实》,简单谈了谈其中的一些表现,并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这篇文章刚刚发布没几天,一则新闻刺痛了笔者的神经,《中央网信办一39岁副局长离世》。这个新闻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网信工作的一些体制机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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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去世的副局长名叫曲昌荣,是一位迷恋新闻事业的记者,曾任人民日报社河南分社采编部主任,现任中央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副局长。他是因为长期加班熬夜工作积劳成疾逝世的。有网信工作人员介绍,“下半夜他在办公室、值班室见得最多的人之一就是曲昌荣”。“他是行业内公认的工作狂,常常工作至零点以后,第二天早上7点多,又要准时出现在办公室。“五加二、白加黑”“周六保证不休,周日不保证休”,每天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2个小时,这就是他的工作节奏。”

 

  也有朋友介绍,在他去世之后,他曾经工作过的人民日报社工作人员为他哭声一片,他调动之前只是一名正处级干部,但是人民日报社的部局处三级领导却都发文、发朋友圈哀悼,中央网信办的网站上也专门刊文纪念他。可见其必有过人之处!

 

  曲昌荣逝世后,根据其母亲和家属意愿,进行了人体器官捐献,能捐的都捐了,肝、肾、角膜……

 

  累死人的节奏 成就感却不高

 

  在中央网信系统,像曲昌荣这样辛苦工作、积劳成疾的同志可以说很多。许多人每天上班至少十三个小时,来去路途奔波两三个小时,每天剩下的时间就只剩下八九个小时。家里还有老婆孩子,还有其他事情,这一来每天睡觉的时间根本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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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如此辛苦,成就感却也不是很强。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总是感觉有一种无力感,不知道何时才能根本改善网络状况。面对目前网络上的许许多多乱象,面对许多谣言和错误政治言论,他们常常是疲于奔命,除了删帖,办法并不是很多。常常是领导一声令下,删帖。可是删完后没几天,人家又卷土重来。

 

  而面对许多乌七八糟毒害青少年的信息,许多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的现象,比如什么色情擦边球、八卦信息、许多毫无意义吸引眼球的信息,他们甚而是无能为力?竟然没有任何办法治理!最近的网络乱象在政治言论方面似乎稍微有了那么一点点收敛,但是在网络直播、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却开始大行其道,大有席卷全网之意。

 

  怎么办?好像没有看到什么有效的办法。

 

  网信系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还不如建筑工地的完善

 

  笔者曾经在工程单位工作过七年,修过地铁土建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对工程方面的一些法律法规和管理方式有一些认识。笔者也曾学习过我们国家的网络管理的一些法律法规。对比之后发现,我们国家最前沿的网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远远不如建筑工地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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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程领域,施工单位有可能是累死人的节奏,比如有那么一阵子,我们几乎是天天晚上十二点前没有下过工地,白天七点多又要赶到工地,长达七八个月时间没有礼拜天。所以在工地上,有一句俗话来形容施工人员的辛苦,“把男人当驴使,把女人当男人使”。

 

  但是建设单位却不大可能是累死人的单位,监理单位也不大可能是累死人的单位,建委等管理部门更不可能是累死人的节奏。建委等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都会巡查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但是他们很少像我们的网信系统时时刻刻盯着网站那样,时时刻刻盯着工地,时时刻刻查看每个事项的细节。建委等管理部门、建设单位会有大的巡视,监理单位会根据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时不定时的查看,查到问题之后,他们一般就是四招:

 

  小的问题,现场立即整改;中等问题,停工整改,罚款;再大一点的问题,要求施工企业更换施工队伍和管理层;更大的问题,譬如出现大的工程事故,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抓人、吊销企业资质和执照、罚款等等。

 

  一般而言,只要建委等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用好前两个手段,工程建设基本就可以控制在正轨上,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第三个、第四个手段极少能用到。

 

  但是在网信管理领域,情况却远没有这么顺利。作为监管单位的网信系统和工作人员常常是累死人的节奏。网络上出现点错误言论,网信办就发出指令,要求删除。再出现点错误言论,再发出指令,要求删除,如此等等等。既没有看到网信部门给某些大网站开出罚款的大单,也没有看到什么大范围的要求其更换编辑人员、管理层......

 

  网信系统的许多工作人员,反而变成了各个网站的打工仔、跟屁虫,给他们打工,鉴别其网站上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的一系列重大网络舆情事件中,网信管理部门也没有体现其管理部门的威严和魄力。历数这些年的重大事件,相关部门祭出罚款、吊销资质、吊销执照的例子又有多少呢?印象中比较有名的也就是快播公司因为传播淫秽视频而被查,其他大的网络公司的被查的例子几乎没有什么。

 

  没有抓手的网信管理,当然是累死人的节奏

 

  再比如之前闹得全国人人皆知的魏则西事件,网信办调查组对百度公司提出了以下整改要求中竟然没有罚款百度。这不能不说是网络管理的一大败笔,非常不得民心。在美国,网络巨头谷歌公司因为帮美国假药贩子投放广告,就曾经挨罚5亿美元。为什么资本主义的美国政府敢给网络公司开出巨额罚单,而我们却不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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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来看看互联网领域的一些法律法规,其威慑性到底有多少?笔者查询了互联网的几个相关法律法规,诸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9月25日起施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年9月25日起施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等,发现其中罚款条文的力度都非常软弱。

 

  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一般都会有如下明确规定: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若是违反上述规定,该如何处罚呢?我们来看看互联网相关法规的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没有明确给出关于罚款的规定。只是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但是在现实中,还没有看到哪个大型网站因此被没收违法所得的例子,而且许多危害严重的文化作品是没有收入的。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并没有关于罚款数额的规定。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没有针对虚假广告的罚款条目,针对性的例子有一句话,“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而《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则是“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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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法》针对虚假广告的力度倒是有一些:“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笔罚款对传统的广告商而言还是有一些力度的,但是对百度与莆田系医院亲密合作的大范围的虚假广告来说则是九牛一毛?医疗广告收入一度占据百度收入的三分之一。所以这种罚款对于对其当然是九牛一毛。

 

  另外,你该如何计算这些虚假广告的费用?由谁来计算呢?网信管理部门有没有这个权利来计算?哪个部门有权利像美国政府给谷歌开出5亿美元罚单那样,给我们的那些违法违规网站开罚单呢?

 

  而网络领域的基本法规、根本大法《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则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看完这些罚款条文之后,我的感觉就是一句话,“噢  MY GOD !”

 

  我深深的感觉到,这些法规都是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和草民设置的,是给小公司设置的,而不是给许多网络巨头这样的大机构设置的。

 

  美国政府给谷歌公司开的罚单,是根据谷歌公司收取的相关的所有广告费用,以及加拿大网络药店从美国消费者获得的收入的总和。其中有违规的处方药收入,也有不违规的非处方药收入,而且是加拿大网络药店的收入,不是谷歌的收入。

 

  那么我们在魏则西、百度、莆田系医院事件中,是否也能把既没收莆田系医院投给百度的广告费收入,也在百度头上罚没一些莆田系医院的收入呢?

 

  所以美国政府对谷歌的这个罚款的力度是非常惊人的。该事件发生时候,谷歌在2011第一个季度的收入降低了22%。谷歌因此痛定思痛严格整改。而我们的罚款标准却只是针对草民和个人的罚款!而且是力度还极为有限!而且在魏则西事件中,百度最终还没有受到经济处罚!

 

  而在广告法规定的内容之外,如果一个巨型门户网站持续发布违背宪法和社会公德的信息,所能得到的处罚只是两种,要么罚款一到三万,要么一步登天,处罚达到最高级别,切断其信息服务,或者吊销某项服务的资质和执照。而在罚款一到三万和切断服务、吊销执照之间的宽广空间里面,网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竟然没有多少操作和处罚的空间,根本没有什么管理的抓手。

 

  所以我们看到网信部门的管理模式就是删帖、删帖、再删帖,约谈、约谈、再约谈。除此之外,几乎就没有什么招数了。

 

  没有了抓手的管理,当然是累死人的节奏!

 

  如何治理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公德的行为,无法可依、无规可依

 

  上面所说的现象还算是好的。针对违法现象、针对错误政治言行,我们还是有一些法律法规可以应用,虽然不是那么完善。

 

  而在针对“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社会公德”领域,我们几乎完全是处于无法可依、无规可依的状态。网络上面那么多乌七八糟的东西,有多少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公德的,你该依据什么条款来管理他们、处罚他们、限制他们、引导他们?

 

  没有!这样的法律法规一条也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虽然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

 

  我们的许多法规也会捎带提一句话,“尊重社会公德”,似乎是有法可依、有规可依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你会发现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以作为衡量标准、计算标准的法律法规。根本就没有什么管理办法、利税调节措施等等等来控制、管理、限制、引导这些违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言论和行为。

 

  所以在现实中我们看见的就是,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舆论畅通无阻。而且它们已经成为事实上的主流媒体、主流舆论,它们对于青年和孩子的影响远远要比什么央视要大很多。只要不是明显的淫秽色情,只要不是煽动社会动乱,只要不是明显的违法的行为都没有问题。网络上泛滥的色情擦边球、八卦信息、许多毫无意义的垃圾信息的繁荣昌盛,就与此直接相关。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们没有明确的处罚依据,没有任何处罚计算标准。

 

  其实这种垃圾信息的泛滥,其危害性要远远比那种公开宣扬西方资本主义政治体系、对抗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的价值观的危害更为严重。因为特别关心政治的人口在总人口中总是处于一个少数,而这种垃圾信息所宣传教育的对象则是所有人民和青少年,它动摇的是一个国家所有人民和青少年最基本、最核心的道德和价值观。若是任由这种现象的泛滥而不采取措施,未来就是亡党亡国。

 

  在现实中,许多官员投鼠忌器,害怕担上破坏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名义,所以不敢对这种现象有所批评。其实他们根本没有搞清楚,到底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什么是资本主义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说的自由到底是个什么东东,资本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普世价值)中所说的自由到底是个什么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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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美国,违反美国的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普世价值——的行为,却是有法律法规来管理他们、处罚他们!过些天我会讲讲美国的以德治国。

 

  美国的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而在我们这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却是高度分裂的,以德治国常常沦为一句空话。

 

  “家法”、“私法”大于国法

 

  不仅如此,在许多平台,甚至出现了网站的“家法”、“私法”大于“国法”的情况,许多源自《求是》、《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的报道被频频删禁,许多维护社会主义的言论被删禁,甚至习总书记的一些讲话在一些平台上也无法发布。

 

  当政府对言论有所控制时,人民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找政府理论,但是面对今天的网络巨头,许多民众却表示无处论理。没有地方受理这样的事情,或者“受理了”却管不过来。在这方面,我们亟需加强立法和管理方式的提升。

 

  要想活得久,赶紧变革体制机制,立法、立规

 

  前一段时间新闻报道,“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把“重双基”、“强双责”,作为今年下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网信工作的抓手,尤其是把“强化网站主体责任”作为网信工作的重要环节。”

 

  笔者研究了一番这个措施,发现这和以前的网信管理模式没有什么太大差别。这个政策并没有找准问题的核心,也没有找到解决网络乱象的抓手!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现在的网络乱象,要想不让网信部门的工作人员白白牺牲——前仆后继的过劳死、而且还没有什么成就感,最管用的就是一招,重罚那些违规网站。否则只是删帖,没有重罚,违规的就是一个接着一个,累死的也是一个接着一个。而要重罚,就得有法可依,有规可依。就得抓紧时间变革体制机制,立法,立规。

 

  而在罚款方面,有一点很重要,不要开出给草民和个人的罚款单,而是要根据该公司和机构的市值和影响、根据其收入和利润、根据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来计算罚款。许多网络公司的新闻业务、评论业务其实是根本不赚钱的,而是花钱的,是要靠其广告、游戏等其他收入来弥补的。此时罚款的衡量标准就应该是社会危害、读者数量、企业市值,而绝不是什么罚没没有收入的业务的收入。

 

  若是体制和机制迟迟不动,那结果只能是一个,既搞坏了身体,也许还活活累死,还没有什么成就感,最终还要丧失历史的机遇。若真是这样,何必呢,还不如回家过小日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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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尹帅军,80后青年作家,著有《错的不是我们是世界》。这是献给青年一代的一本书,帮助青年认识自我、认识国家和社会、认识世界,也帮助老一辈人认识今日青年

 

  (来源: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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