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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宣恭教授访谈录:警惕新自由主义打着改革的旗号将改革引入歧途
点击:  作者:何诚颖 何玉长 吴宣恭    来源:察网  发布时间:2018-12-22 10:59:47

 

        【摘要】:关于所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我认为应先认识到社会经济制度具有层次性,厘清生产资料所有制与市场经济的主从关系。所有制是社会最基本的制度,是反映社会生产关系本质,起基础作用的主要层次;计划和市场则是资源配置的不同方法和手段,是由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派生的次一级的层次。不能颠倒经济制度的主要层次和非主要层次,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转换当成生产关系发展变化的主线,更不能认为所有制要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而改革。应始终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强调所有制对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决定作用。

【原编者按:为了记录历史,弘扬老一辈经济学家的理论创新精神,编辑部特邀请相关专家对老一辈经济学家进行采访,记录老一代学者的学术生涯和他们对我国经济学建设的贡献。本期,编辑部刊发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何诚颖教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何玉长教授对厦门大学吴宣恭教授的采访文稿。】

 

吴宣恭,男,1930年生,福建晋江人,1951年厦门大学毕业留校,开始从事政治经济学教学与研究,1958-196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班学习,1962-196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师从黄松龄教授进修。195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被评为经济学教授,现任职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曾任厦门大学经济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副校长、校党委书记。受聘中国社会科学院、西南财经大学等机构特约研究员或客座教授。曾任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副组长、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顾问。多次主持完成国家和省部级研究课题;代表著作《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改革》《产权理论比较》等;在《中国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重要报刊上发表论文180多篇,提出一系列有影响的创新观点。曾十次获得教育部和福建省优秀社科成果奖以及第七届国家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论文奖。多次主编全国统编教材《政治经济学》,1987年和1995年各获国家级优秀高校教材一等奖;1997年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吴宣恭教授治学67年,在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上成果斐然,在教学与人才培养上桃李天下。他坚持所有制与产权理论为重心,以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比较研究为特色,以中国学派政治经济学为理论框架,以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为毕生追求,以批判错误思潮和创新学术思想为使命。

何诚颖 何玉长:吴老师好,您毕生追求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致力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您的追求从哪里开始,怎样走上政治经济学治学之路的呢?

吴宣恭:我走上政治经济学之路是顺应中国社会变革历史潮流的选择。20世纪前半叶,中华民族还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苦难之中,少儿时期的我生活在素有“海上花园”美誉的鼓浪屿。那时的鼓浪屿,早已成为英、美、法、日等列强的公共租界。洋人住在濒海最漂亮的花园别墅,养着恶犬守门,在没有车马的路上坐轿子招摇过市,岛上一切行政事务和司法权力都掌握在洋人主持的“工部局”和“会审公堂”手中。中国居民实为二等公民,受尽灾难和屈辱,对儿时的我刻下难以磨灭的心理伤痕。1941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独占鼓浪屿,中国居民更是在惶恐中度日,生活环境日益恶化。到日占后期,物资供应非常困难,百姓只能靠少量配售的陈仓碎米度日。万般无奈,父亲携全家冒着巨大危险,在黑夜乘小船逃离厦门,辗转回到故乡。直到抗战胜利后我才回到鼓浪屿,就读英华中学高中二年级。

由于我小学、中学就读的都是教会学校,英语基础较好,出于对“象牙之塔”的憧憬,我考入厦门大学外文系。当时,厦门大学外文系学生除了专业必修课以外,还有两类性质、内容、范式完全不同的社会科学课程,既有西方的文学理论、经济理论、哲学原理、三民主义,又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科学概论、社会学、经济学。我广泛涉猎了社会科学新知识,并选修了其中一些课程,对一些进步学者关于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课程感到很大兴趣,被这些课程关于中国社会关系和现实形势的精致分析所吸引,也通过联系实际和对比两类课程初步领悟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当时地下流传大批的革命书籍,如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关于工商业政策》等,甚至还有中国共产党党章党纲,对我产生了重大影响。也是经由地下途径,我阅读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艾思奇的《社会发展史》、《大众哲学》,列昂捷夫的《政治经济学》和沈志远的《新经济学大纲》等一系列著作。通过学习革命书籍,我逐渐看清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前途和知识青年的任务,也点燃了对经济理论的兴趣。到大学三年级,厦门解放了,我修习了王亚南教授的“政治经济学”课程,同时辅修一些其他经济类课程。

新中国诞生后,我和同学们一起满腔热情投入建设新社会的活动,参加过土地改革和农村合作化调查,进行过城市家庭访问,参加工厂劳动,亲眼看到劳动人民生活的巨大改善,切身领会到他们翻身解放的无比喜悦、发自肺腑的对新社会的讴歌和自觉迸发出来的冲天干劲。对比解放前所见所闻劳动者的穷困、悲惨状况,两个社会犹如天壤,使我树立了跟着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何诚颖 何玉长:在大学就读期间,您就得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王亚南先生的教诲,以后又长期在他的领导下工作,这对您的学术经历产生了多大的影响?

吴宣恭:可以说是王亚南先生引领我走上政治经济学教学和研究之路。1951年,我毕业后留校工作,正是在他的安排下,外文系毕业的我改行担任政治课助教,从此改变了生活和学习的新路程。我最初的工作是承担“政治经济学”辅导和部分讲授任务,还兼任学校团委工作,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王亚南校长教导我,作为政治经济学教师,既要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者和传播者,又要成为学生成长的思想引路人。工作几年后,王校长还任命我担任《学术论坛》编委会秘书。当时《学术论坛》的实际工作人员只有兼职主编韩国磐教授和我俩人,我除了协助组稿、选稿和改稿,还承担所有的编辑、付印、出版和发行工作。借助于王亚南校长搭建的这个理论平台,我大量地接触知名学者的学术论著,全面地学习社会科学知识,及时地掌握当时的理论动态,开阔了眼界,进入学术前沿,为日后开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研究和教学奠定了一定基础。

在与王亚南校长的接触中,我深受他的学养和品质的影响。他虽然已辞世近50年了,但他特点鲜明的“五个品质”却常留我心间,并感染了我的一生。一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应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研究中国社会发展。他发表《中国经济原论》《中国地主经济封建制度论纲》《中国官僚政治研究》等名著,形成对旧中国经济社会研究的完整体系,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和方法研究旧中国经济与社会问题的典范。二是强调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他主张教学为主、兼顾科研,通过科研提升教学质量,不当“教书匠”。三是注重理论学科与应用学科的结合,主张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教育并重。政治经济学为应用经济学科提供理论指导和方法,应用学科则为政治经济学理论提供研究资料和证明。四是注重学习与独立思考的结合。强调科学求真精神,倡导坚持真理,独立思考。五是强调方法论的重要性。熟练掌握唯物辩证法,运用历史分析法,分析经济社会矛盾和问题,是王亚南科学研究的重要特色。此外,在学习具体方法上,他反对闭门读书,主张“共学”;他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郭大力40年“共学”的经历已传为美谈。

何诚颖 何玉长:如果说进入大学是您走上求知治学的起步,但作为英文专业的毕业生走上政治经济学教学岗位,跨度却是非常之大的,您是如何转型的呢?

吴宣恭:从外文系改行任政治经济学教师,学科跨度之大是可以想象的。虽然大学时期,我对经济学课程抱有浓厚兴趣,读了一些马克思主义的书籍和论文,从教初期还参加过在复旦大学举办的“华东区政治经济学教师暑期培训班”,但作为青年教师的我仍然感觉经济学知识不够系统,理论基础不厚实。面对不少年纪比我大、社会阅历比我广的学生,初上讲坛的我还真的不够自信,困难的确很大。对此,我只能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多作阅读笔记,多听年长教师讲课,更加认真地备课,坚持每堂课都全文写下讲稿,对学生的疑问多方寻找答案和根据。就这样边教边学,应急性地弥补了对经济理论的一些欠缺,勉强满足教学的需要。

1958-1960年到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班学习,使我比较系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我教学生涯的重要转折点。在研究班学习的两年中,我受教于宋涛、吴大琨、俞明仁、卫兴华、李宗正等名师,系统学习了《资本论》等重要经典著作,修读了“世界经济”“经济学说史”“经济史”等一系列课程,弥补了跨学科所导致的专业理论基础的不足。更重要的是,人大老师们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立场,求真务实的学风,辩证分析问题的方法,对学生严格和认真负责的精神,教书育人润物无声的风格,强烈地感染着学生。在修读研究生期间,我认真听讲,几乎完整地记下老师的授课内容,反复学习,在阅读《资本论》《反杜林论》等重要著作时,用变色铅笔详细写下自己的体会和问题。1962-1963年,我再度到中国人民大学,在黄松龄教授主持的政治经济学讨论班进修。这次同班进修的只有吴树青、谷书堂、蒋家俊、林兆木等七八位,原本是要协助黄老写书的,后来决定不写了,改由黄老介绍我们旁听一些经济工作会议和经济理论会议,请著名学者和部委领导做报告,自由选修课程和学习,共同研讨、合作撰写论文。赴中国人民大学的两度学习,弥补了我经济理论和知识结构的不足,充实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而且帮我扩大了学术视野,培养分析能力,推进我从理论到实际、从学习到研究的进程,完成我从非科班出身到经济学教学研究者的转型,也为以后在艰难环境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理念打下较为坚实的基础。

何诚颖 何玉长20世纪60年代,您在经济学研究中已经崭露头角,可是不久“文革”开始,学术研究中断,那个特殊的年代对您的教学和研究带来什么影响呢?

吴宣恭: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班毕业返回厦大后,我被分配讲授“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这是当时许多教师不喜欢接手的课程,因为它不像“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有源自《资本论》的完整体系和令人信服的严密逻辑,内容、体系不成熟,还要随着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经常更新,讲授难度较大。可是,困难对我也成为一种机遇,促使我更多地关心现实经济问题,了解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和各时期出现的热点,逐步树立唯物辩证的思维方法,锻炼自己对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分析能力,为以后的经济理论研究做好准备。可以说,我的学术道路养成于社会实际。除了从教之初参加农村土改、下乡下厂以外,我还率领几十位学生到基层进行半年多的经济调研。投身社会实践为我从事理论研究提供充分的养料,也结成了一些小成果。“文革”以后,教学和研究中断,我一度举家迁到农村落户,还带领一百多民工到闽西参加铁道路基建设。在农村和工地劳动期间,我同劳动者联系密切,共同劳动甚至吃住在一起,了解他们的生活和思想状况,使我能够结合实际思考社会生产和分配关系的一些问题。这一时期虽然没有搞教学和研究,但深入基层劳动和思考也是我学术积累的一个过程,使我能够正确地分清理论是非,在以后的拨乱反正时期提出一些比较正确的意见。

何诚颖 何玉长: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高校经济学科迅速恢复和发展,经济学教材建设更是迫在眉睫。经过多年学术积累蓄势待发的您可是迎来了好时机,您能介绍一下当年主编《政治经济学》教材的往事吗?

吴宣恭1978年,中国开启改革开放的大幕,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形势下,高校经济学科得到恢复和发展。同年,国家教委在武汉召开高校教学工作会议,根据高等教育正规化和政治经济学专业的要求,决定分别在南方和北方高校组织编写《政治经济学》教材,“南方本”的社会主义部分由复旦大学蒋家俊和和我主编,“北方本”的社会主义部分由南开大学谷书堂和辽宁大学宋则行主编。蒋家俊和我比较分析了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和新中国建立以来相关教材的内容和特点,研究了它们的基本观点和体系结构,结合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确定我们的教材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对象,以探索其运动发展规律为任务,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为主线,阐述社会主义公有制对生产、流通和分配过程的影响以及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趋势,构建起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这种体系结构不同于以物质利益为主线的其他教材,主要考虑是,一切社会形态的基本矛盾都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也不应例外;物质利益只是由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决定的结果,它虽然便于解释许多经济现象,却没有揭示经济现象的根源和基础,不宜作为经济发展的主线;只有分析生产力如何引起所有制和其他生产关系的变化,以及后者如何反作用于生产力,才能正确阐述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也才能说明物质利益产生和变化的根基,处理好各种社会经济关系。我们拟定好教材的提纲,与南方16所高校专家共同讨论,协调思路和观点,最终完成了教材的编写。“南方本”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经过几次修订再版,共发行了100多万册,得到社会较好评价,并于1987年获国家级优秀高等院校教材一等奖。通过主编该教材,联系中国实际,构建政治经济学体系,前后一贯地剖析说明我国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也使我进一步领悟到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生产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加深了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以及对生产关系的内部关系的理解,也促成我以后深入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所有制、产权理论,把它作为分析经济关系的基本理论依据,运用于我国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探讨。

1993年,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和经济学科发展的要求,教育部再度组织专家编写全国高校通用的《政治经济学》教材,其中“社会主义部分”由吴树青教授、谷书堂教授和我主编。该教材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与特征,结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解答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沿和重点问题,进一步创新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它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被全国高校的经济类学科普遍采用,影响广泛,并于1994年获得国家级优秀高等院校教材一等奖,1997年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何诚颖 何玉长:以上几本教材的问世和使用,标志着老一辈学者对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重大发展,影响了一代经济学人的成长。您通过探索教材体系体会到所有制在生产关系中的重要作用,较早提出一系列所有制和产权制度理论,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领域,并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因此,有人称您为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代表人物。您是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体系的呢?

吴宣恭:随着对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的观察,我逐渐聚焦于所有制与产权理论的研究,并以此为导引,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进行了系统分析和阐述。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对其他生产关系起着决定性影响作用,也影响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所有制理论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之根基,也是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其实,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并不是政治经济学之外的另一类经济学。它只不过是政治经济学中强调所有制作用、更多运用所有制理论和方法分析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研究在这些制度下运行的生产关系的一种理论体系,或者说,是具有研究特点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要构建这种经济理论体系,首先必须有一个正确完整的所有制理论。我对所有制的探索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明确所有制的基本内涵及其与生产关系的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所有制与生产关系三个范畴有相当的重合,但也有差异。澄清三者内涵的区别与联系,是研究政治经济学重大理论问题的前提。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人们之间,在生产资料上或者通过生产资料,形成和建立的经济关系,高度概括起来,包含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归谁占有、归谁支配和归谁使用,以及发挥这些权能产生的利益归谁所有的关系。所有制则是内涵比生产资料所有制较大的范畴。在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中,人们通过各种不同的物质资料、有形和无形的生产要素,都可能形成或建立起所有制关系,按照客体的差别出现生产资料所有制、流通资料所有制、劳动产品所有制、消费资料所有制等等,在一定条件下还出现了劳动力所有制。但是,所有制并不是生产关系的全部,除了所有制之外,还有以各种所有制为基础产生的人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在流通过程的关系和在分配过程的关系。所以,生产关系又是比所有制内涵更加丰富、复杂的经济关系,它是所有制和以各种所有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以公式表示:生产关系﹥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些不同层次关系的梳理,界定了所有制的基本范畴,明确了研究对象,有利于澄清“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实则否认了所有制的存在)的片面理解。

第二,阐明所有制在生产关系中的基础地位和决定性作用,明确研究所有制理论的重大意义。早在1980-1981年,我相继发表了《试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独立组成部分和基础》(《教学与研究》1980年第2期)和《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中国社会科学》1981年第2期),在界定生产资料所有制、所有制与生产关系内涵的基础上,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论证了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指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定生产关系产生的条件和前提,决定了一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本质,是生产关系变革的主导环节和根据,生产资料所有制改变了,再生产各个领域中人们的关系都会随之发生变化。当然,生产关系其他方面的变化也会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起反作用。看不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础地位和决定性作用,就无法正确认识社会生产关系内部诸关系的特点、根源及其相互关系,也会对经济实践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

第三,揭示所有制变化的规律,认清它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和方法的重要构成部分。长期的观察使我认识到,所有制发展变化规律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重要内容之一,所有制分析是唯物辩证法的生动运用。所有制变化规律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由生产力状况,包括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力性质决定的;生产力的重大发展,首先要求在某些方面调整与其相适应的所有制关系,等到所有制的整体发生了更变,就会在新的所有制基础上最终建立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就是说,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不是一下子就全面实现的,它的改变首先从所有制开始,所有制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总进程的中介要素。二是所有制的变化经历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先是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改变所有制内部的产权结构(即通常所说的所有制实现形式),在不改变所有者的条件下使某些所有制权利相分离,更好发挥相关权利主体的作用,继之逐步扩大和深化各种权利的分离,最后影响并改变所有制的核心:归属权(即决定财产属于谁、谁是财产主人的“狭义的”所有权),使财产主人的社会属性和所有制的性质也发生变化,导致旧的所有制消亡,被新的所有制所代替。三是所有制的成长和消亡呈现逐步性、曲折性和反复性。一种新的所有制形式只能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渐发展,最后成为占社会统治地位的所有制形式;旧的所有制在它还能发挥作用的时候不会立即消亡,即使一时消失了,还可能死灰复燃,经过反复曲折的过程,它的局限性决定它最终要被新的所有制完全替代。四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对包括所有制在内的生产关系也有一定的反作用。腐朽的统治阶级会利用一切手段去维护旧的所有制关系,先进阶级则会通过舆论、政党和夺取到的政权为新所有制关系的产生、成长、壮大创造各种条件。

第四,准确阐述产权关系的基本范畴。首先,我提倡运用主体、客体差别分析的方法研究所有制和产权关系。在改革初期,不少经济学者对产权内涵和对所有制内部关系认识模糊,有其方法论上的根源。错误之一是分不清所有制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不懂得从主体和客体关系去认识所有制和产权关系,导致研究对象的模糊。为此,我从产权范畴的出现、语义根源,以及对不同产权理论的比较分析,指出产权就是人们(财产主体)围绕一定财产(客体)发生和形成的责任、权力(权能)、利益关系。这一定义简要、明确地概括了产权关系的本质,既撇清那些把产权概念复杂化、神秘化的表述,便于掌握范畴的本质,也纠正了片面缩小或无限放大产权范畴的观点,解决了一直困扰理论界的产权含义问题。其次,我还论证了产权主体的权能、利益和责任的关系,指出产权主体的权能与利益互相依存,不可分割,存在着内在统一的关系。表现在,利益是取得权能的目的,有权是为了得利;财产权力是获取利益的前提和基础,有权才能得利;利益是权能行使的结果,得利来之行权;利益又是使一定权能得以成为产权内容的条件,得利才算有权。否则,单纯的权能就没有实际意义,不能构成产权。

第五,正确阐述所有制、所有权、产权的关系。在我国刚兴起产权热的时候,人们对什么是产权,产权与所有权关系如何,认识非常混乱。如认为所有权不同于产权,说前者是人与物的关系,后者是人与人的关系;前者是制度层次,后者是实行层次,等等。我根据所有权的内涵区分包括全部财产权利的广义所有权(property rights)和仅仅表示财产归属、领有关系的狭义所有权(ownership),指出不另加定义的所有权即广义所有权与产权都译自同一个英语词property rights,并进行详细的具体分析,证明它们的内涵是相同的、重合的,起源是一样的,都有相同的存在形式,同样的内部结构,都可以用同样的名称称呼之,都有相同功能,相同的变化发展规律和相同的改革方向。总之,无论从词源、历史、理论或者从实践观察,产权与所有权是完全相同的。

第六,从经济学和法学交叉的角度分析产权的性质,指出产权或所有权都具有两重属性:从人们对财产行使一定的经济职能,形成某些经济利益关系看,产权是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是本源性的,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从获得法律承认和保护,具有法定权利的形式看,产权又是一种法权,是经济关系的反映,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二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产权不因法律而产生和存在,却由于获得法权形式更为明确,更能得到确认和保护。

第七,界定和分析产权体系的内部结构。在改革初期,人们对财产的基本权利的认识也非常比较模糊。我较早地通过讲学和著文指出完整的产权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并进一步阐明产权体系的构成和各种财产权利的确切含义及其联系与区别。根据马克思和列宁的用法,参照法学界的用语,我将基本的产权概括为四个方面,即狭义所有权(或称归属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同时订正了由于对翻译用语的误解产生的一些错误提法(如将支配权和处分权当成不同产权等)。在这些论述中,一是强调财产基本权利中应该包含有归属、领有意义的狭义所有权(ownership),消除理论界常见的、将它同广义所有权(property rights)混淆,从而把所有权和产权当成不同关系的错误看法,而且还避免由于忽视归属权,在产权分离状况下可能产生的“裸体所有权”和“所有权缺损”等法学理论问题。二是严格遵循财产权力、责任、利益相统一的原则,主张不能把“得益权”作为独立于“四权”之外、可与“四权”分开并列的基本权利,坚持了理论逻辑的一贯性。三是从本质上论证所有制客体的使用者是决定客体的使用方式并享有使用成果的主体。例如在资本主义关系中,生产要素的使用者是掌握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支配权的资本家而不是已将自己的劳动力出卖了的雇佣劳动者,说明生产过程中资本家对劳动者的支配关系,揭开剩余价值剥削的根源。这些关于产权体系和相关范畴的规范表述,已逐步被我国经济理论界所接受,成为多数经济学者使用的术语,其中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占有”内涵的解释还被《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卷)》所采用。

第八,阐述产权体系中各种权利统一和分离的关系。改革伊始,我就提出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存在产权分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并区分了私有制和公有制条件下“四权”相分离的原因和实施的原则。这些观点不仅为理解《工业企业法》提供理论工具,而且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参考意见。特别是,我在分析各种产权的关系时强调归属权的重要性,认为它是产权体系中的核心权利,是所有者设定、处置、使用各种权利的基础,关系到所有制的社会性质,主张调整所有制内部结构的基本原则是不能改变归属权,否则财产就将易主,所有权主人和所有制性质就会改变。

第九,阐明所有制与产权制度的关系。产权是一个复杂的权利体系,它涵盖的各种权利既可统一在一起并归属于一个主体,也可分解与分离,由不同主体拥有;分离出去的一些权利既可再劈分为更小的权利,又可合并组成为另一种产权。产权的统一和分合存在着不同情况,呈现不同的组合、结构和配置格局。这些格局规范化、法律化、制度化了,就成为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是意志化或法律制度化的产权关系,是划分、界定、保护和行使产权的规则或不成文非正式规则。从产权制度与所有制的关系看,所有制主体的权利格局复杂多样,形成不同的产权制度。只要不改变原有的所有者,这种具体产权制度的多样化一般不会改变所有制的性质。因此,某一产权制度是所有制的具体化或实现形式。反之,所有制包括了同一性质和类别的种种产权制度及其基本特征,比较稳定,存在的时间比较长,因而可以看作是“根本的产权制度”。

何诚颖 何玉长20世纪80-90年代,西方新制度学派产权理论传入中国。在西方产权理论的影响下,我国部分学者无视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的存在及其指导作用,论及产权时言必称“科斯”,主张依靠西方产权理论指导我国的改革实践。您是如何分析批评这些思潮,阐释正确观点的呢?

吴宣恭:随着新自由主义影响的扩大,我国一些学者偏好以西方现代产权理论来研究、解释和指导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针对这些现象,我在专著《产权理论比较》和《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与西方现代产权理论比较》等一些论文中,分析比较了马克思产权理论和西方现代产权理论,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产权经济学,主张必须以它指导中国的所有制改革。我先从整体上分析两种产权理论,发现两者虽在某些地方具有一些相通之处,但由于基本立场和方法不同,在理论体系和主要观点上,如研究目的和对象、基本方法和技术方法、理论基础、逻辑起点、核心范畴、理论主线、企业起源、产权结构体系、产权与效率、产权制度变迁、制度选择倾向等,都存在很大差别甚至对立。我还研究了西方现代产权经济学发展脉络和主要理论,特别是“交易费用”理论和“科斯定理”,认为西方现代产权理论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西方经济学的解释能力,为解决一些问题增添新的思路,仍然没有摆脱西方传统经济学的巢臼,不但依然带有新自由主义理论的许多固有缺陷,甚至还将它们推向极端。最后,除了直接就产权理论做了较为详尽的分析,我还从社会影响和社会实践以及对产权关系的社会认识出发,进一步比较了两种产权理论,指出西方现代产权经济理论在社会制度变革和经济问题解决等方面的实践作用非常之小,以致科斯遗憾地承认《企业的性质》“大量被人引证却很少被人运用”。它连资本主义国家都实行不了,又根本不适合社会主义中国的国情,哪里能够搬来充当中国改革的指导思想呢。

新制度经济学在我国经济学界流传甚广的还有“企业契约论”和“利益相关者论”。阿尔奇安、德姆赛茨和张五常等人的“企业契约论”把企业看作是契约的集合体,错误地将以所有权为基础的契约关系当作所有权产生的原因和根源,只看到企业的市场行为,忽视它最重要的生产产品和创造剩余价值的职能,片面夸大企业内部关系的自由与平等,抹煞企业主和雇工等不同经济主体在生产领域中地位的差别,因而不能科学说明企业的本质以及企业与市场的区别。这种以“自由契约关系”掩盖的资本主义所有制企业的劳资关系,早在一百多年前就被马克思批判为“庸俗自由贸易论”。面对中国的改革,契约关系根本无法说明公有企业内部关系的性质,也不能用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利益相关者”理论虽有一些可资借鉴的合理成份,经正确理解和运用,可为改善企业管理和为社会服务。但以它为根据的西方企业产权理论,混淆了不同性质的经济关系、产权主体、产权客体和不同的再生产过程,将处理企业外部关系的市场规律当成规范企业内部产权配置的原则,因而无法正确阐明企业的产权关系。

何诚颖 何玉长:随着我国所有制改革步步深入,您以马克思主义所有制与产权理论为依据,对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思路和建议,对改革理论与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经济日报》的资深记者认为“您在70年代末就开始研究所有制理论,以后又较早研究产权关系,在这些方面发表了大批有影响的论文和专著”。请您具体做些介绍。

吴宣恭:关于我国的所有制改革,我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在全社会范围,探讨各种所有制的地位、特点、相互关系及其发展趋势,即研究所有制社会结构的改革;二是研究国家所有制内部的产权关系,探索国家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即国家所有制的产权制度改革;三是对改革的重要问题进行理论探讨。

我关心所有制社会结构和内部结构的改革,因为它是我国经济体制发生全面变化的前提和基础。在1994年出版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改革》一书中,我叙述了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所有制社会结构发生的巨大变化,多方面分析当时存在的各种所有制的性质、特征及其相互关系,预测它们的发展趋势;指出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定时期,公有经济所占的比重可能下降,个体经济和私有经济将较快发展,所有制社会结构的基本模式将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其他所有制为补充,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同时并存。我也揭示了各种所有制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如国家所有制经济仍缺乏应有的活力,效率不高,发展速度相对缓慢;集体所有制仍不够健全,未能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对个体经济和私有经济的管理薄弱,致使生产经营盲目性严重,不法行为较多,等等,并提出深化改革的意见。

20世纪90年代,理论界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困难进行过讨论,国家经贸委发布一些指导意见,想从改善外部条件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我提出,除了改善外部条件之外,中小企业更需要完善内部管理,特别是进行产权改革。只有完善企业内部的产权设置,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长期发展的问题。我剖析了中小企业产权制度的特点,特别是私有企业家族产权制度的利弊,提出制度调整的设想,建议私营企业也要摆脱家族所有和经营的局限,逐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至于国有中小企业,也应分别进行改革,有些不宜实行国家所有制的可转让给集体或私人所有,有些可实行各种经营责任制或者“干股制”,有的则通过合并建立企业集团或合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这些意见指明了中小企业长期发展的方向和路径,为政府部门深化中小企业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建议,在后来的中小企业改革实践中得到广泛印证。

在分析各种所有制的相互关系时,我还论证了各种所有制进行经济联合的多种形式及其积极作用,提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同性质的经济主体可能建立结合程度不同的联合体,也可能实现资产的紧密结合,形成性质上异于原有主体的新产权主体,如公有制主体与不同私有制主体,联合成为混合的所有制,认为“联合所有制或混合所有制的产生,是对我国传统所有制模式的一个重大突破,对我国所有制结构的改革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指出当时这种新型所有制虽然只占工业总产值的小部分,但它符合社会生产发展的要求,将来所占比重将不断增大。

何诚颖 何玉长:在当时条件下,您那么早提出“混合所有制”的可能性和作用,推论其发展趋势,是很敏锐和超前的。

吴宣恭:这不是我个人有什么能耐,而是从实际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和分析方法的结果。不过,随后我继续研究混合所有制,结合对实践的验证,较为全面地阐述它的它的产权特点,全面分析它的作用,很有趣地发现几乎对每个积极作用的表述都能同时导出相反的结论。由此,对那些片面夸大混合所有制作用、主张以混合所有制替代国家所有制的观点,我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主张混改的目标和判断标准必须是有利于扩大国有经济的功能,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朝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要根据国有企业从事的产业、部门的性质和战略地位,实行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确定国有企业股权的优化结构,适宜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就独资,需要国有控股的就控股,适宜参股的就参股;宜改则改,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稳妥推进,有序进行;特别要制止有些地方规定混改的最后时间,仓促推行改革。对待混合所有制应注意避免将混合所有制等同于社会主义公有制,说混合所有制=社会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

何诚颖 何玉长:吴老师,您早在经济体制改革初期就对国家所有制的改革提出系统的理论和建议,这大概是您前面提到的第二方面吧。

吴宣恭:要进行国家所有制的改革,应该先认识它的性质、特点、作用和存在的问题。我对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历史合理性做过论证,认为国家所有制是全民所有制在国家尚未消亡的历史阶段的存在形式,具有不同于典型的全民所有制的许多特点;但从财产来源、生产目的、支配使用过程、劳动产品归属和受益来看,仍然体现着全民所有的属性。国有经济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发展和加强国有经济,对加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巩固社会主义制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其产权过分集中于政府的结构却影响了国有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需要进行改革。但是,国家所有制的改革是为了自我完善,只能是全民所有者内部关系的调整,不能导致所有制性质的根本变化,不能损害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发表了90多篇有关所有制与产权改革的论文,多数与国家所有制改革相关。它们主要论及几个方面:

1)阐述国家所有制对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重大作用,提出进行国家所有制改革必须遵循的底线,批判私有化思潮,主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中,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理直气壮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

2)分析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内涵,探索国家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指出,通过一定的划分、配置、管理、监督去具体组织和实施某一所有制内部的各项权利,是这种所有制的产权主体履行其责任,实施其权能,体现其利益所必需的;离开具体的产权配置和组织方式,所有制内含的财产权利就无法实施和体现出来。所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指的就是一种所有制在其内部具体配置、组织和实施各项产权的结构或格局,亦即人们谈论产权关系时所指的产权制度。在阐述合理调整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积极作用之后,提出如何探索国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3)论述国家所有制改革的基本原则。首先,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归全体人民所有的基本属性。改革不是要取消公有制,而是为了使产权结构符合于现阶段的客观条件进一步完善化,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更好促进劳动人民的利益。其次,要明确产权主体,合理配置政府和企业的权能、责任和利益,实现主体责权利对称,互相促进、互相制衡;使国有企业有权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国家赋予的生产资料,充分发挥它们的效用,有权以法人的地位同国家经济机构和其他企业建立经济联系并有权获得产出的一定经济利益。通过产权制度的合理调整,焕发企业的活力,激发企业和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再次,要根据具体条件,选择不同的实现形式。最后,要注意防止公有制权益的流失,警惕所有制性质的蜕变。

4)阐述辩证的国有经济发展战略观,指出必须坚持国有经济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进有退,进退相济”,并且结合社会产业结构的优化,进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还论述了如何优化社会产业结构,提出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方式和战略重点;强调发展高科技是振兴我国经济的首选战略,也是国有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合理化、高度化的必经途径;建议通过战略性调整,加强流通领域国有经济的作用,发展新型的物流业;倡议拓宽思路,组织力量,发展文化产业。

5)主张国有经济改革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实现政府职能的转换,政府和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6)论证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的重要性及其主要职能,建议国资监管营运机构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除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之外,还要搞好国有经济的布局,根据不同层次的特点经营和管理好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优越性。

7)主张完善产权立法,建立产权保障和监管体系,严格保护产权,促使产权在国家所有制内部以及不同所有制之间的顺畅流转,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8)在国有企业内部建立科学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分配关系,特别要利用公有制内部根本利益一致的优势,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加强协作配合,进行各种创新,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

9)主张国有企业必须承担一定社会职能,不仅要努力生产更加丰富的产品,创造更多的价值和利润,满足社会的需要,还必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配合国家在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方面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基本途径是区分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经营领域、经营层次采取不同的方式,承担不同要求的社会责任。高层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构主要利用资本经营,有效改善国有经济的布局;基层企业则主要进行资产和产品的经营,关心利益相关者,更好满足社会需要,保值增值,谋求更好的发展。

何诚颖 何玉长:在所有制改革进程中,我国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意见,引起几次理论争论,您也参与其中并发表了一些有影响的意见,请您介绍一下,好吗?

吴宣恭:国家所有制改革从“放权让利”开始,以后进入比较系统的产权改革,实行了多种资产经营责任制。对这些改革,有些人认为不够彻底,有些部门认为企业留利太多不赞成,有些地方官员嫌一厂一策太麻烦,甚至把困难企业当成包袱。我著文分析几种改革方式的产权特点,指出在新的产权结构下,企业都拥有不同程度的经营自主权,并得到经营产生的部分经济利益,改变企业无权、无利、无责的状态,形成国家与企业双方权力和利益的约束,激活了国有企业,显著地提高经济效益,应当加以肯定和支持;同时指出这些改革形式存在的问题是完全可能解决的,提出改进的措施建议。虽然这些形式早就被放弃了,已经很少有人记起它们,可是,今日重新回顾,根据不同规模、不同条件的国有企业采取不同的改革形式,逐步克服其存在的问题,总比搞“一刀切”,破产卖掉的做法,更有利于解决国有经济的问题,减少大量失业和社会稳定吧。

以后,在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尤其在推行公司制、股份制过程中,我也发表了一些看法。在《股份制企业的产权关系、运行机制和作用》(《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2期)文中,我分析了股份公司的产权特征,如产权结构的分散性或所有权的可分性;产权份额的不平等性;产权主体构成的不稳定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财产责任的弱化以及财产责任同经营责任相分离;所有者、经营者与劳动者在权力和利益上的分离与对立等;指出股份制可以发挥许多积极的作用,同时又存在许多局限性,也会产生一些弊病。为此,要以辩证观点看待股份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既要充分看到它的长处,有步骤地扩大股份制改革;同时也要客观地认识到它的缺陷,做到兴利除弊。

何诚颖 何玉长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推进以法人财产权为核心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可是,对于法人财产权的内涵与性质,连有的分管改革的领导都讲不清楚,这不能不影响到改革的正确进行。当时您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呢?

吴宣恭:是的,当时我国经济理论界和经济管理部门对这个问题的确是众说纷纭。我在《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发表《论法人财产权》,以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为基础,融合经济学和法学理论,结合我国公司制改革的实际,系统揭示了不同产权结构下的法人财产权的内涵和外延,论证公司制不同于资产经营责任制的产权特点。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以后,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财产权利,即公司制的法人财产权。这种财产权包括了归属权在内的企业全部权能和利益,是完整的财产权利。公司一旦建立便成为财产实体并同它的投资者在财产上完全分离,成为互相分开、彼此独立的不同所有者,各自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政府和公司就变成不同的市场主体,不存在直接的支配关系,政府的意图只能通过自己的股权代表在企业里间接地贯彻。所以,必须如实地认识公司财产权,预测它对全民所有制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可能产生的影响,正确制定改革的规划和配套措施。我建议,在公司产权制度下,为了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并使全民所有的资产得到有效的运用,既要让公司切实行使所有者的职能,发挥公司制企业产权明晰、政企分开和自我激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又必须看到公司制企业存在一定的“集体性产权”,在生产经营中可能更多考虑自身利益而出现一些消极作用,要研究国家如何以出资者的身分对公司进行必要的引导和约束,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相当部分国有企业改为混合所有制股份公司之后,余下某些特定产业(如保密性强的国防、安全产业)、自然垄断性行业、重要尖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强公益性行业和一些基础性产业还保留国有独资公司或独资企业的产权制度。体改部门和理论界有一些人对这种制度持全面否定态度。我在《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特点及其改革前景》(《经济纵横》2012年第6期)列举国有独资公司存在的条件和必要性,分析其产权特点和优于股份公司的积极作用,主张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要根据不同企业的条件采用多种形式,不一定只能实行股份制,不可片面否定国有独资公司的存在意义,要让各种实现形式的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完善自我;同时提出应以建立和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为重点,解决国有独资公司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何诚颖 何玉长:我们有个印象,好像您除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还写过文章参加有关物权法修订的理论讨论,人大复印资料还把您的论文编在法学部分。

吴宣恭:是的。我写了《关于物权法基本权利体系的几点经济学思考》参与讨论。《民法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指出,对所有权的定义是财产法律法规的重要基础,但《通则》的定义参照的是欧洲长期惯用的条文,反映的是比较原始、简单状态的所有制关系,即所有权各项权利都统一归于所有者的情况,不适应权利已经普遍发生分离的现代社会。(1)所有权并非只包含占有、处分和使用的权利,而是还包含有狭义所有权(ownership),即归属权。正确的所有权定义应将它列入,排在首位;这样,当所有者将占有、处分、使用等权利全部让渡出去以后,才不至于出现权利的真空,而能够继续成为财产的主人,享有相应的权能和利益。(2)支配权只是所有权的一种权利,不能像有人建议的将所有权简单地定义为自由支配财产的权利。(3)《通则》的所有权定义将收益权与其它权利并列,实际上是割裂了权能和利益互相依存的内在统一关系,应加以改正,使利益同权能挂钩,使每一种产权都可能在行使时获得相应的利益。(4)《通则》仅将所有权主体定为所有者,不适应改革的需要,应将它扩展到其他可能分享到权能和利益的主体。

何诚颖 何玉长: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有人称之为“市场化导向”改革,您则主张所有制改革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改革观,并很早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国家所有制新实现形式的必然要求。您怎样看待“市场化导向”改革思路,以及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构建市场经济体制的关系呢?

吴宣恭:我认为,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不取决于人们对它的偏好程度或者是哪些人事先设计出来的,而是所有制改革的自然过程;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还是90年代的“市场经济”,都是在改革后的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建立的交换关系。所以,有人称这种意见是所有制改革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改革观。

关于所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我认为应先认识到社会经济制度具有层次性,厘清生产资料所有制与市场经济的主从关系。所有制是社会最基本的制度,是反映社会生产关系本质,起基础作用的主要层次;计划和市场则是资源配置的不同方法和手段,是由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派生的次一级的层次。不能颠倒经济制度的主要层次和非主要层次,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转换当成生产关系发展变化的主线,更不能认为所有制要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而改革。应始终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强调所有制对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决定作用。

改革之初,围绕改革目标和道路,展开热烈的争论,有人主张首先放开价格,让市场机制更好发挥作用,有人主张从所有制改革入手。那个时候我认为,在国家所有制传统体制下,产权高度集中在政府,企业无权无利亦无责,市场信息对企业基本上不起作用,贸然开放市场无益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率,只会徒然增加社会混乱。根据所有制对生产关系起决定性作用的原理和《资本论》谈到的所有权与其他财产权利分离的思想,我在1982年就提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所有制主体的职能也存在分离的可能与必要”,主张国家所有制的改革应利用产权分离的方式,从完善所有制内部的产权配置入手。这些意见逐步得到理论界的赞同。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采用了改革所有制的思路,正式确立了“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开的”改革路径。正是在所有制改革的基础上,我国才一步步地出现真正的商品关系,建立和发展了市场经济。

何诚颖 何玉长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还没有提出要实行市场经济,经济学界开始议论公有制与商品经济能否兼容。有些人虽也主张公有制可以实行商品经济,却讲不清道理。您在1991年就在《学术月刊》发表《现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商品经济的内在统一》,提出不能把私有制当作商品经济存在的唯一条件,主张在公有制主体之间也可能产生商品交换关系,接着您又论证了市场经济是改革后国家所有制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您的理论根据是什么?

吴宣恭:那时候,有的人认为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能兼容,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没有弄清为什么会出现商品交换,即不了解产生商品关系的条件;二是缺少全面的所有制理论,把所有制单纯看成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关系,不懂所有制内部存在复杂的权利关系,看不到改革后国有财产权利的变化及其对经济关系的重要影响。我从商品关系的发生发展过程认识到,之所以会产生商品关系,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具有不同经济权能和利益的所有制主体。私有制是商品关系的典型条件,却不是唯一条件;经过改革,国家所有制权利结构的调整对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都会产生影响,也具备产生商品关系的条件。我认为,国家所有制实行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尤其是建立了公司制以后,国有制内部就出现了集体性产权,企业成为具有自身权能和利益的产权主体,国有企业之间的联系,就不能无偿调拨,而是要求通过市场进行等价交换,以实现企业生产产品所付出的劳动。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换就不仅是产品的流通,而且还伴随着部分所有权的转移,是否等价交换与企业的权利直接攸关,企业不能不计较(有的专家甚至说要斤斤计较)。因此,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换要计价算账已不单纯为了搞经济核算,而是要维护自身的财产权利。这种交换关系不再是只具商品的“外壳”,而是真正、实在的商品关系。当国有企业都成为独立的权利主体,它们不能不关注市场的变化对自己产品的销路和价格的影响,就有需要、有动力、有条件根据市场变化安排自身的生产经营,计划经济就会逐渐被市场经济所替代。这样,改革后的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已不是能不能兼容的问题,而是存在着内在的统一性。这是所有制改革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但是,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改革后的公有制基础之上的,它必然具有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能够发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没有的优势。所以我在分析我国市场经济的时候,指出它还不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何诚颖 何玉长:吴老师,您毕生坚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阵地,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建设和对错误思潮的批判,都旗帜鲜明,广为学界所称道。卫兴华教授称赞说:“每当理论界出现错误或片面的观点,吴宣恭教授都能马上旗帜鲜明地站出来加以驳斥,表达自己的观点”。你是怎样在理论探索中批判错误言论呢?

吴宣恭:学术争鸣或批判,就是讲事实,摆道理,实际上是以客观现实为根据对不同理论观点进行比较。新自由主义理论试图打着改革旗号将改革引入歧途。只有揭露错误思潮和言论,辨明是非,才能弘扬马克思主义,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这也许是所谓的“不破不立”吧。除了上面谈过的对西方现代产权理论的批评,我还对“要素价值论”、“物化劳动价值论”、克拉克的“按要素贡献分配论”、以“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替代按劳分配的主张等提出了质疑和评析;指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价值量与生产率的关系”“国退民进和国进民退”“效率与公平关系”等问题。

其实,我始终把经济理论看作发展和开放的体系,对西方经济理论并不是一味排斥,也以开放和包容的态度对待西方经济学中合理因素,认为它们还是可以为我所用。早在1986年,在我组织下,厦门大学引进和改造西方国家MBA教学体系,建立了我国第一家MBA教学点,授予国内第一个MBA学位,开创了我国培养经济管理人才的新专业,接着又组织编写和出版中国第一套MBA教材。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就居全国之先,在省计划工作会议和论文中,从满足广大人民的需要出发,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倡议将住宅建设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提出要注意克服居民购买力较低和住房价格过高的矛盾,并为住宅建设提供了积极的思路。

何诚颖 何玉长:吴老师,您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所有制和产权理论,不仅用于探讨所有制改革,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还进一步运用它分析我国宏观领域的一些重大关系,发表了不少具有影响力的意见。请您在这方面再作些介绍。

吴宣恭: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发生巨大的变化,许多社会问题和矛盾更加突出和显著,我从实际出发,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方法,探寻它们产生的根源,梳理它们的关系,提出解决问题和矛盾的根本途径。

第一,从当前的基本经济制度出发,指出多种所有制并存会引起社会经济关系、社会经济矛盾和经济运行规律的变化。必须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使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发挥支配作用。

第二,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生产力水平极大提高的实际,指出与满足劳动人民不断增长的生活需要相矛盾的已不是“落后的生产”,继续沿用半个多世纪前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是严重脱离实际,有必要重新加以研究。此外,必须剖析不同生产关系所产生的社会矛盾以及它们之间的互相影响,科学地判断社会矛盾可能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做出正确的决策。

第三,跟踪当前存在的社会经济问题,追寻其产生根源,探索解决途径。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出现一系列同社会主义原则相悖谬的现象,如分配不公,贫富悬殊日益严重;市场乱象频繁出现;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等,引起人们的疑惑。我根据实际资料,运用所有制理论和矛盾分析方法,揭示这些问题的成因和根源,解释人们的疑虑,寻找解决的基本途径。

第四,剖析我国市场经济的特点,强调要区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及其在资源配置的不同作用,充分利用国有经济的强大力量,弥补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不足,减少市场经济中逐利性、盲目性、自发性带来的弊端,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实现社会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第五,直陈当前发展模式的弊病,从资源供应、产业和生产组织、国际市场发展趋势、生态环境等方面,说明不能继续以牺牲环境和耗费资源的传统发展模式。倡议转向社会主义发展模式,亦即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导作用,积极发挥国家组织经济的强大能力,合理利用我国巨大的人力资源和尚未开放的自然资源,大力开发可再生资源(而不仅是节约利用资源),尽力改善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走创新、绿色、环保型的经济增长之路,实现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第六,运用马克思关于经济危机的理论以及信用制度对危机影响的理论,剖析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的根源,并提出六条应对经济危机的建议,为化解这场危机和防范危机提供可行办法。

何诚颖 何玉长:诚如田心铭教授所说:“吴宣恭教授的诸多文章,致力于理论批判和理论建设,是破与立的统一”。吴老师,您在治学生涯中,抱定坚持真理追求真理的执着信念,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使您对经济现象的认识和对经济理论的创新有真知灼见。也是在批判与创新中,您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您能谈谈这方面的感悟吗?

吴宣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中国化,也是一个创新发展的体系。一种科学理论如果不通过研究新形势、新问题,不断地加以补充、深化,使之能够更好地说明实践、指导实践,便会失去生命力。不过,创新并不意味着它所根据的基本理论过时了,没有用了,要改辙更弦了,而是因为社会实践不断发生变化,理论要结合实际,要根据实践的变化,对基本理论作出新的阐释和发挥,使它能够更好解释实际,解决实际问题。“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咬定青山,根壮叶茂,才能真正做到理论创新和发展。我虽然两度参加主编过全国性政治经济学教材,但都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的事。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生产关系进一步复杂化,社会矛盾也有了较充分的表露,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愈加鲜明和突出。新的条件促使我再度考虑如何创新政治经济学。我在一些文章中建议,编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是辩证唯物主义方法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和灵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它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是党带领人民推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我国的政治经济学也曾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方法去分析社会生产关系,得出过正确的结论。但到如今,有些理论却迟滞于现实的发展。

第二,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变化发展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和叙述的主线。根据社会经济制度更迭的一般规律,生产力的发展并不会一下子就导致整个生产关系的变化,而是首先影响所有制,在它内部关系引起局部变化,然后逐步促成所有制的全局变化和所有制性质的改变。在这个进程中,随着所有制的每一步变化,直接生产过程中人们的相互关系以及再生产过程的其他关系(如计划和市场)也会相应改变。生产力与基本制度变迁的关系,是经济关系的基本层次,政治经济学必须以这个基本层次的变化发展作为主线。要把生产关系的基本特点及其根源弄清楚,展开正确的研究和创新。

第三,运用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分析再生产各个过程的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一切经济社会现象和关系必须从所有制去寻找根源。根据所有制分析经济关系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运用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才能全面和充分地说明生产关系其它各个方面发展规律的特点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比较有力地解释一系列理论疑难和解决问题,指明社会发展道路。

第四,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科学发展理念以及它们如何指引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主要内容。以人民为中心就是永远把广大人民安享美好生活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坚信劳动者是历史的创造者、首要的生产力、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依靠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保证发展成果归全体劳动人民共享。应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贯穿于政治经济学的始终。

第五,党中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根本目的,高度概括和综合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多维度、加深、扩展的内涵,极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发展观,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应以之作为重要内容展开论述。

第六,以唯物史观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关系的发展趋势,探索它的变化条件和发展的可能方向,阐明社会主义对比其他一切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正确性和重要性,提出正确处理两种所有制经济关系的途径,为坚持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推动社会进步,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充实明确的坚实的内容。

我认为《资本论》为中国政治经济学内容和体系建设提供了正确思路,倡议构建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时必须正确领会《资本论》,通过理论辨析,重新明确研究对象和任务,运用《资本论》的基本方法,特别是其中的所有制分析方法,掌握好政治经济学主线,创新理论结构和体系。在《〈资本论〉的所有制理论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指导意义》(《经济学家》2017年第11)一文中,我从十个方面概括提出了它的重要指导意义。这些既可用于经济建设的实际,也适用于政治经济学的建设。

何诚颖 何玉长:正如您得到王亚南等马克思主义大师的传承一样,一批又一批的学生也在您的传授下成长,厦大政治经济学科枝繁叶茂,桃李遍天下。作为学科领衔人,您有什么感悟呢?

吴宣恭:教书育人、传承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是我的毕生的目标和本职。继20世纪50年代厦门大学率先招收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我们在80年代又招收博士研究生,以后还被评为全国重点学科,培养出的学生遍布全国高校、企业和政府部门,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栋梁;尤其是为政治经济学科培养出许多优秀师资,其中有些已成为知名教授和学科带头人。这些都是全体师生努力奋斗的结果,是对王亚南校长奠定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南方重镇”的继承和延续,的确在我国起了一定影响。可惜在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的环境下,昔日风光已经不再了。我为什么在以前婉辞到地方担任领导的任命,在耄耋之年退而不休,仍然坚持教学研究岗位,就是为了守卫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阵地,尽可能在思想道德和学术理论方面多培养一些社会主义接班人。从上课到指导论文,从课外讨论到参与学术交流,我继续带领学生钻研博大精深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研究改革开放的理论与实践,培养学生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和科学研究的严谨学风,鼓励他们为国家繁荣昌盛作贡献。对坚持、创新、宣扬马克思主义的责任感和迫切感是支持我努力前行的巨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旗帜鲜明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带来了我国社科理论界的第二个春天,则给坚守阵地垂暮老兵的我以极大的鼓舞。

何诚颖 何玉长:谢谢吴老师接受我们长时间的多次访谈。人们常说:“理论是灰色的,实践之树常青”,您治学67个春秋的经历告诉我们,理论人生亦常青。祝吴老师健康长寿,为弘扬马克思主义多作贡献!

吴宣恭:谢谢你们!

【吴宣恭,察网专栏学者,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所有制与产权理论。何诚颖,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何玉长,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察网(www.cwzg.cn)摘自《经济学动态》2018年第11期。】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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