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连续几条热搜,让人意难平。
第一起是江油霸凌案,15岁刘某甲与另两名少女在废弃楼房围殴14岁赖某某,施暴的过程中,施暴者居然因为她是未成年人,居然叫嚣“20分钟就出来”。
第二起,是沈阳女生遭霸凌案,沈阳一17岁的女生在校外遭到多名外校学生霸凌。
而这些施暴的未成年女孩之所以敢这么狂妄、嚣张,其原因居然是她们知道她们是未成年人,甚至在直播时叫嚣说“满14周岁是不予执行,我们未满14周岁兄弟们是什么呢?不予处罚!”
即,这些霸凌者是知法犯法,是故意犯法。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记得四川大学的女硕士张薇,无端诬陷在地铁上被一农民工偷拍,可是最后张薇却得以全身而退,我们的法律完全缺位。
还有那著名的女子诬陷无辜男生偷拍案,在被证实确实就是女子故意诬陷之后,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处罚,到了法院法官居然说事情闹大不怪诬陷的女子反怪被诬陷的男子,然后就是法官一直想调解,诬陷的女子,自然还是全身而退
无一例外,这些“坏人”都没有因其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处罚,甚至是连一点点代价都不用承受,反而会大赚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