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一大早,财政部发文:支持在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中逐步增加国债买卖。
同样是4月23日的深夜,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在媒体上公开发声:央行在二级市场开展国债买卖,可以作为一种流动性管理方式和货币政策工具储备。
关于印钞买卖国债的事儿,财爸和央妈,两大部门一天之内先后发声,而这些语句和表达方式呢,也特别的耐人寻味。
注意,这可是严肃的法律问题。
看看1994年发生啥事了?
说明:数据来源为中国人民银行,自1995年以来,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名目有过好几次变更,为保持统一,我尽量按照当前的统计条目来归类以前的内容,下图同。
这两个图表中,对中央政府债权,说白了就是国债,而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主要就是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质押给央行的资产(为啥叫“其他存款性公司”这么拗口且让人不明所以的名目而不直接叫商业银行,是因为这里面包含了三大政策性银行),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则是指央行针对非银金融行业所发放的贷款。
财政部说“逐步增加”这个词儿的意思,其实是在告诉大家,在央行以前的公开市场操作中,一直都在买卖国债,但一直没有强调和突出国债,也并没有把国债作为最重要的债券品种,以后国债占比应该逐步增加,慢慢的变成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中最核心、最主要、最大量的债券品种。至于“支持”这个词儿,就更有意思了。
欧元是这样的。
日元是这样的。
所以,如果中国人民银行真的能用国债作为人民币发行的锚,而且政府能够管住自己的手,我是坚决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