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75天的审讯,3月22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梁天琦和其余两名被告在砵兰街参与暴动罪名不成立,另一被告容伟业两项暴动罪和一项袭警罪成,即时还押。
我记得很深刻,那夜凌晨,大家都睡不着,电视机由晚上9点开到夜半,全香港市民见证一场暴动——旺角暴动。 我跟一班警察朋友在WhatsApp群组里一直交流,义愤填膺,交通警开枪那一幕,也是在直播新闻台亲眼见证的。陆陆续续,有的人去睡了,我和一位退休警司是群组里留守至最晚的人,看直播看到午夜4点,痛心疾首,睡吧,冇(没)眼睇(看)了! 翌晨起来,又赶忙开电视,看到特首宣布:这是一个场暴乱。 亲眼目睹,加官方认证,用“暴乱”二字来定性,没错了吧?然后,峰回路转,3年后,法官告诉我们,这不是暴动。 如果,这不是暴动,请告诉我,怎样才算暴动?那夜我看的又是什么? 也许,那是一场街头奥运,人家掷铁饼推铅球,他们掟(扔)地砖推铁马,还有街头短跑、马路中心跨栏⋯⋯暴动?你看错了,幻觉嚟(来)啫。 又或者,其实他们在拍戏,砖来砖往,血流披面,临记(临时演员)尽出,都是为了戏剧效果。暴动?幻觉嚟(来)啫。 这天,梁天琦等人被控的旺角暴动罪罪名不成立,朋友说,应景啊,反正香港已变了样,医生食大麻、教授杀老婆,唔(不)争在多一项,法治衰亡。 4个被告,尤其那夜拿着大声公(喇叭)指点江山的梁天琦,通通脱罪,惟有一个自称智力有问题、外号“美国队长”的容伟业中了两条暴动及袭警罪,即时入狱。由一个智障去孭(背负)上所有黑镬(黑锅),这个故事教训大家,做贼就要做贼王,作恶就要做最恶。 忽然觉得,此案是社会一个道德的分水岭,这天之后,我们再不懂分辨黑白、分辨对错、分清是非,几百万对眼睛看到的事实,法官告诉你那是幻觉,那为什么,朱警司那空中挥舞的几棍不是幻觉?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警察朋友都泄气地说:“解散PTU(机动部队)喇,还学什么防暴术?反正在香港放火、掟(扔)砖、打爆警察头都不算暴动!” 别被我言中,下次骚乱,执法者必定袖手旁观。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昆仑策网”! (来源:“独家”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