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百姓话题 > 民生权益 > 阅读信息
黄玉玉: “加班文化”不该成为“打工人”的标配
点击:  作者:黄玉玉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21-01-24 12:53:56

 

从“996”到“007”,“拿命换钱”“奋斗到死”等词汇与“加班文化”同频进入人们的视野,从江苏大学研究生在实习医院加班猝死到拼多多员工跳楼、被辞退等事件,“畸形加班”“扭曲奋斗观”“变态企业文化”再次引发舆论关注。加班,似乎成了朋友圈里年轻人的常态,成为了当代打工人的职业标配,更折射出社会在面对加班时显露出越来越多的无奈。

 

众所周知,谁都期盼“朝九晚五”,这样既有工作也不会丢掉生活,但事实并非如此,加班改个方案、赶个PPT、做个总结,这才是打工人基本的工作模式,不加班反而成了异类。归根到底,作为乙方,还是为了多享受些公司福利、多赢得些领导认可、早一点站稳脚跟;作为甲方,还是想多压榨员工个人时间、多节约公司成本、早一点完成每一项工作。

 

尤其是像互联网等行业,加班不仅代表拼搏精神,更逐渐变成了“企业文化”的一部分,从默认到认可,一切自然而然。但是,我们必须重视当下的“病态抑郁”“过劳死”等。压力过大、失眠成性、熬夜上瘾、偶然猝死、慢性病年轻化······加班这种非健康的工作状态正在透支年轻“打工人”的身体,加速消耗着我们的青春。其实,杜绝这一病态的“企业文化”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工作时长都有明确规定,更提出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身体健康、休假权利都是其内容。因此,法律要针对非正常加班做出更加详细的说明和调整,从立法层面明确界定“加班时长”“过劳死”等,让“打工人”工作安心。劳动者必须要提高维权意识,不为了额外的加班费让“硬核奋斗”变“超负荷压力”。企业更要树立双赢理念,压榨员工不仅不能提升效率,反而不会用人导致留不住人,守住法律底线,促进自身长远发展。

 

我们提倡艰苦奋斗,但是奋斗应该建立在自愿和热爱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变相加班、透支健康的前提下。因此,“加班文化”更像是一种讽刺,也不该成为“打工人”的标配。

 

作者:黄玉玉  工作单位:青县马厂镇政府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携趣HTTP代理服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