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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水星清:是时候反思用生命讨薪的改革了
点击: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4 11:29:35

 

 

  【原创云水星清

 

  是时候反思用生命讨薪的改革了

 

  2014年12月13日,农民工周秀云在讨薪过程中,“非正常死亡”在山西太原龙城派出所,丈夫被打断四根肋骨。

  2014年12月10日上午,多名农民工前往云南昭通市巧家县委讨薪,当着副县长的面,讨薪者李发林喝下农药。

  2014年3月6日,赵新彪和侄子赵智明等广西农民工在广东英德市讨薪过程中被20多个人拿着一米多长的大砍刀和铁棍向赵新虎等砍杀,其中赵智明被砍死。

  2013年1月18日下午,一名男子来到广州天河北路都市华庭小区内一公司讨薪,并引爆了身上的爆炸物品,该男子伤重死亡,另有7人受伤。

  2012年6月14日,10多名在山东安丘打工的农民工,本想在麦收之际要回工钱回家收麦,不料当日下午,在工地遭30多名男子暴打,多人受伤,到处是血,惨不忍睹。

  2011年1月16日,河北农民工刘德军为讨回3200元工资,竟毅然喝下剧毒农药,生命危在旦夕。因其老板说出“你要死赶紧死,死了我给你双份钱”,导致刘德军被逼无奈喝下毒药而引发全国关注。

  ……

  看到上面一起起的农民工用生命讨薪的事件,人们的心只觉得压抑,难以喘过气来,心中被一团怒火燃烧着,究竟是什么缘故让本来已经当家做主的千千万万农民工人为了自己的血汗钱倍历艰辛,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农民工周秀云用生命讨薪事件

 

  我们回头再来看看山西太原这起女农民工讨薪事件,作为工人,工期完成后,按照与施工方的协议讨还自己的血汗钱,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找施工方多次讨要不得,按照法律可以请当地政府出面解决,结果反而是理亏的施工方请当地警察过来抓讨薪农民工,最后,讨薪的农民工“非正常”死亡在当地派出所。本身就是一起极其明了的讨薪事件,而农民工周秀云“非正常死亡”在当地龙城派出所也是铁的事实,山西有关方面,需要做的是尽快伸张正义,让死者的在天之灵及受害者家属的心灵得到慰籍,让社会公众感觉公平不远。可就是在2015年1月17日,由山西省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成的调查组发不了所谓“对“讨薪”问题的调查核实结果”,结果声称:“劳务公司已先后两次支付农民工工资,虽然还存有尚未支付完毕的工资,但双方事前有支付时间约定,工程项目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案件的直接起因是王奎林等人和工地保安发生治安纠纷所致,而不是因“讨薪”引起。”究竟是怎么样的缘故让前后的事故起因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呢?我们可以看看周秀云死亡案代理律师李劲松是如何说的,他说“山西省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康继峰、山西省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张健等责任人昧着天良歪曲捏造事实诽谤因农民工讨薪引发的 ‘1213命案受害人’”(关于案件的详情可以参考乌有之乡网之《李劲松:说周秀云并非"讨薪"致死是欺天大谎!》)。李劲松律师已经向山西省纪委驻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对山西省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康继峰、山西省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张健等责任人在此问题上的所作所为提出投诉控告。

  如果事情真如李劲松律师所言,那么我们有必要质问相关人员:

  1.殴打周秀云等农民工的龙城派出所民警王文军等人,究竟是谁给你们这样的胆子,让你们对本该由你们保护的弱势群体大打出手,并置于死地?

  2.山西太原政法部门,讨薪者周秀云12月13日在龙城派出所“非正常死亡”,而你们为何12月26日才宣布立案,究竟是谁给你们这样的胆子,让你们在一个人命关天的问题上一再推诿拖延?

  3. 山西省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成的调查组,究竟是谁给你们这样的胆子,让你们“可以昧着天良歪曲捏造事实诽谤因农民工讨薪引发的 ‘1213命案受害人’”?

 

  在前三十年里,甚至在所谓的“经济濒临崩溃”的文革时期,也不曾出现一起农民工人用生命讨薪的情况。经过后来三十几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十几年来的“不改革就死路一条”的改革,倒出现了这样一种奇观:用生命讨薪。用生命讨还自己的血汗钱,无论在现在的哪一个国家,都应该是一个沉重得不能再沉重的话题。“公安变私安,警察变家丁”(转载自光明网)的现象让人觉得匪夷所思,至于“昧着天良歪曲捏造事实诽谤因农民工讨薪引发的 ‘1213命案受害人’”的有关部门演绎的“政府为资本服务”更让人气愤难已。现在,是时候反思这种“用生命讨薪”、“公安变私安,警察变家丁”、“政府替资本服务”的改革了。

 

  一、用生命讨薪是否凸显出现在的改革已经出现颠覆性错误?

 

  (一)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说过,改革要看人民群众“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而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人民群众的血汗钱都要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来讨还,本该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变为资本家的家丁和护院,本该是见义勇为英雄的呼格反而被当做“强奸杀人犯”给枪毙了……越是改革到今天,人民群众越发感到“住房难、读书难、看病难、就业难、养老难”,那么,这个改革是不是离邓小平当年指出的看人民群众“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的标准已经背道而驰了?

  (二)邓小平说过:“如果我们的改革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一个最本质的东西。如果搞两级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要出乱子。”而改革开放到了今天,邓小平当年要求提防的、避免的情况是不是都已经发生了?

  ——贫富悬殊、两极分化,进入“世界最高水平”国家之列,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大家都明白”。一边是各种圈地、强拆、截访、讨薪、罢工、矿难,一边是“先富起来”的人在国内外纸醉金迷、荒淫糜乱,一个副处级干部家中可以搜出一个多亿现金、三十几公斤黄金、几十套房产,阶级矛盾能不激化吗?

  ——东西部的发展本就极不均衡,在毛泽东时代,由于国家大力建设,特别是三线建设,对中西部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使中西部的经济发展有了很大改观,可是,为何改革到现在反而区域差距越来越大,区域矛盾越来越明显?

  ——新疆、西藏等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一些民族分裂分子在西方势力支持下,利用国内各种矛盾,煽动民族分裂,在全国各地制造暴力恐怖,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愈来愈严重的危害。

  ——中央与地方矛盾深化,各自为政、尾大不掉。自从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开始,地方财政基本上是这个情况:一靠卖地,地价的不断提高一路推高房价,中央与地方在房价与财政之间为了各自利益博弈、妥协,致使许多中央的政策无法真正落实和贯彻。地方财政的另一个主要收入就是靠搞“国企改革”,所谓“改革”,其实质就是国有资产贱卖,几十年社会主义建设得来的全民财富大量流失,结果肥了极少数权贵富豪,造成了大量下岗职工。也正是既得利益的刚性驱使,形成中央有指令,下面有对策,“政令不出中南海”。

  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根本优越性的定义就是“共同富裕”,这是改革开放当初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就是要防止出现邓小平指出的四种“矛盾”,今天我们看一看眼前的现实情况,再回过头去看看邓小平讲过的话,无论如何,现在的改革是不是已经严重偏离了邓小平当年要求方向和目标?是不是已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颠覆性错误?这样的改革是不是应该反思和检讨吗?

 

  二、破坏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的改革是不是应该反思呢?

 

  邓小平说过,社会主义有两条根本的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一是必须坚持实现共同富裕。改革到了今天,中国的公有制经济基础的主体地位还存在吗?2006年的数据显示,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为37%,而私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占的比例为63%。进入到“深水区”、“石头”已经被“摸”得差不多的国企“改革”推行到了2015年,公有制经济还剩多少?只剩下铁路、电力、石油、电信、军工等极少数的国家核心行业了,占总GDP值不足20%。可是,一些别有用心的“改革派”经济学家片面解读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就是发展生产力”,依然鼓吹全面市场化、私有化,鼓吹瓜分“最后的晚餐”等阴险论调,鼓吹金融自由化,准备为粉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最后的阵地进行“壮士断腕”、“杀开血路”式的疯狂进攻。我们都知道,中国公有制经济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它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经过六十几年的努力共同建设的伟大经济成果,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经济保障,是实现“公平正义、共同富裕、大众民主”的中国梦的经济动力,绝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动摇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

  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是包括下面四个基本点的: “社会主义必须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必须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社会主义必须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四个基本点必须在本质上是并列、共同的和高度有机统一的,决不能片面和过分强调其中某一个基本点。但是,时至今日的所谓改革中,国内外某些势力只是一味单纯地强调“解放和发展身产力”,结果使社会生产力和生产资料都是“解放和发展”到极少数人的手中,极少数人一下子成了千万富翁和亿万富翁,他们占据了社会主要的经济资源,并堂而皇之地成了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而另一方面,社会的亿万劳动者却沦为改革开放后的新一代雇佣劳动者,全国有了近十亿纯打工者、纯草根阶级,在改革开放后的两会代表和委员中,有没有这些人呢?到今天,已经一个都没有!!!一个没有了公有制经济基础的改革开放,一个两极分化的改革开放,一个资本家可以剥削工人、让工人用生命来讨薪的改革开放,一个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几乎没有工人农民的改革开放,还是邓小平当年要坚持的“必须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必须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始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吗?这样的改革我们是否应该反思和检讨呢?

 

  三、出现违反宪法情况的改革是不是应该反思呢?

 

  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今天,居然有一些党员公开质疑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甚至蓄意歪曲党的历史,利用其掌握的舆论工具,大肆散布与真实历史不相符的言论,大搞历史虚无主义,各种恶意丑化诬陷诋毁开国领袖的谣言漫天飞舞;他们同时不遗余力地宣传资产阶级宪政制度,宣扬资产阶级普世价值,其目的就是要颠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妄图使中国走向资本主义宪政的邪路,从而变为由买办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可是,在后三十年里,特别是近十几年里的改革中,这样的言论居然甚嚣尘上,这样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闹剧居然在“言论自由”等所谓的“改革方向”的掩护下愈演愈烈,肆无忌惮。

  我国宪法总纲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属于人民。”可是改革开放三十几年到了今天,占人民群众最大多数的工农群众在两会代表、委员中占有多少比例呢?需要靠生命讨薪的工农群众一个也成不了两会代表、委员,而可以剥削他们的资本家却堂而皇之地成为两会代表、委员。

  我国宪法总纲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可是今天的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是多少呢?我们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要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可是农民工连自己的血汗钱都要拿生命来讨还,是这种“拿生命来讨薪”的改革错了,还是我们的宪法错了?

  习近平同志说:“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他充分强调了宪法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我们的改革必须在宪法的框架下进行,任何违反宪法的改革都是错误的,都是必须纠正的。习近平同志还说:“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也就是说,不管是政治改革还是经济改革都必须依照宪法进行,不得动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得动摇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不得动摇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对照在改革中出现的违反宪法的问题,时至今日,还不能进行反思吗?

 

  四、为资本服务的改革是不是不应该进行反思呢?

 

  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就是“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是,当我们看到文章开始的那一些令人发指的事实,人们会怀疑我们党和政府的宗旨已经发生改变了。

  周秀云用生命讨薪以及山西相关部门在事后的所作所为等一系列事情让我们明白,我们的某些党员和某些政府干部他们的的确确就是在为资本服务,已经沦为资本的奴隶,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已经被他们抛弃到九霄云外去了。回想起中国一些地区政府招商引资的口号居然是“帮投资的是恩人,来投资的是亲人,影响投资的是罪人”,“老板剥削越多我们越高兴”,“老板怎么安心就怎么办,老板怎么开心就怎么办,老板怎么舒心就怎么办”……也正是在这样的改革方向和改革环境中,才会产生“用生命讨薪”、“公安变私安,警察变家丁”的现象。我们改革的目标到底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资本服务,是时候用实事求是的标准来检讨了!

 

  今天,我们欣喜地看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高举社会主义旗帜,义无反顾地开展起轰轰烈烈的反腐运动,对改革中出现的包括腐败在内的各种严重病根进行“刮骨疗毒”,这无疑是站在党和民族的利益高度,审时度势地做出的英明决定。否则,继续下去,亡党亡国是可以预见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重要标准。我们应该看到,“用生命讨薪”、“公安变私安,警察变家丁”、“政府为资本服务”绝对不是一个个孤立的事件,它是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出现了颠覆性错误的一个自然而然的反映,如果有些人继续以改革的名义搞事实上的“两个凡是”——“凡是改革做的事情一概正确,凡是改革出现的问题一律不许纠正”(昆仑岩将军语),绝对化地把 “莫争论”当为封建圣旨,毫无原则地“大胆试”,别有用心地把改革引到歪路邪路去,这种“用生命讨薪”、“公安变私安,警察变家丁”、“政府替资本服务”的现象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激烈,那么,颜色革命离我们就会非常近了。到时候,人民会用自己的方式来反对这种改革,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也必将继续证明下去。

  毛泽东同志说过:“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毛主席这段话,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立党为公的根本宗旨,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实事求是的根本原则。改革说到底就是要为人民服务,使人民真正过上“公平正义、共同富裕、大众民主”的社会主义生活。拿人民群众“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的标准来对照30多年改革带来的社会现状,难道还不该对眼前的这场改革抓紧进行极其必要的检验和总结,对改革中出现的错误进行必要的反思和纠正吗?对那些别有用心地把改革引到邪路上的人,对那些用改革名义搞“两个凡是”的人,对那些用改革名义为个人谋取私利的人,对那些喊着改革反改革的人,我们必须让他们明白,改革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而不是为极少数资本权贵服务的。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的事业是艰巨的,征途中出现一些失误和曲折不要紧,关键是我们自己要有实事求是正视历史的态度。即便面临的错误和问题重如关、难如铁,只要我们以“而今迈步从头越”的政治勇气去反思问题、纠正错误,拨正前进的航船,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去解决问题、开拓未来,那么社会主义中国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

责任编辑:klc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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